買機票被拒,女“老賴”立即還清欠繳的物業費!
想知道買機票遭拒,回不了國是什么感受嗎?東莞女子孫某就真切感受到回不了家的痛苦。因為幾年前拖欠物業公司管理費后出國,今年6月打算回國,購買機票時才得知自己被列入失信黑名單。無奈之下,孫某的老公主動打電話給法院“求情”,主動履行本金加利息共3萬元款項。
昨日,記者從市第一人民法院道滘法庭獲悉,目前法院已將孫某從最高院失信黑名單中解除。
道滘法庭副庭長何海波說,案件被執行人孫某名下有套大戶型房子,幾年前拖欠物業公司共計9000多元管理費。根據生效判決,孫某應支付本金及利息等共3萬元,但孫某未依生效判決及執行令向物業公司履行3萬余元付款義務。經查實孫某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后,法院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并將孫某列入了失信名單。
2016年6月12日,孫某的丈夫從美國打來電話,稱孫某因被納入失信名單無法購買機票回國,萬分焦急,表示愿意馬上付清欠款,請求法院盡快將其從失信名單中撤銷。
6月14日,物業公司告知法院稱孫某已付清所有款項,對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常態化制度表示贊揚。
目前,法院依據孫某的申請,已經將其從失信名單中撤銷。“事后我們了解,孫某知道有這個案件,但她出國之后電話不用,我們法院也聯系找不到她,我們就跟物業公司說,雖然她的房子目前值幾百萬元,但不可能因為幾萬元而強制執行,只能先終止執行,但會將孫某列入失信名單,結果正是這個黑名單起了關鍵作用。”何海波說。
據了解,目前,按照省高院、市中院“執行大會戰”部署,市第一人民法院規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錄入工作,加大了對失信被執行人的信用懲戒力度。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常態化運行,取得了良好的執行效果。以道滘法庭為例,近年已陸續將300余宗案件被執行人的信息納入失信名單,其中20余宗案件的被執行人懾于失信名單的威力,主動履行了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