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寧市2013物業服務收費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遂寧市日前正式出臺新版的《遂寧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進一步明確了物業服務的計費、收費以及監督管理等事項。新版《細則》呈現物業服務企業需進行價格備案,利用公共場地停車收費,收費標準需過半業主“同意”,業主裝修新房物管不得重復收費,明確物管違法行為等四大亮點。
為規范物業服務收費行為,維護正常的價格秩序,保障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今年以來,我市在通過召開座談會、書面征求意見等形式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的基礎上,對原《遂寧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進行了部分修訂。日前,我市正式出臺新版的《遂寧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都殑t》分“總則”“物業服務收費管理”“物業服務收費計費形式”“物業服務收費形式”“實施”“相關價格、收費的管理”“監督與檢查”等八章29條,進一步明確了物業服務的計費、收費以及監督管理等事項。
季度新版《細則》四大亮點
亮點一:首次提出“物業服務企業需進行價格備案”
新版《細則》在明確物業服務收費監管單位、收費標準的基礎上,還首次提出“物業服務企業需進行價格備案”。
新版《細則》規定,物業服務企業進行價格備案時應當提交四個方面材料:營業執照復印件;資質證書復印件;房地產開發企業與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與業主或者業主大會簽訂的物業服務委托合同復印件;價格、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
亮點二:公共場地收費標準需過半業主“同意”
在現實生活中,物業服務企業往往利用住宅區共用場地及設施開展停車服務,但收費標準如何確定,一直是各方關注的焦點。
記者在查閱舊版《細則》時發現,在這一“焦點問題”上作出的規定卻較為簡略:收費標準由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協商確定,其收益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在新版《細則》中,這一“焦點問題”得到了較為明確的規定:物業服務企業利用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及設施用于停車服務的,屬于業主共有。業主大會未建立之前,實行有償停放的收費標準可暫按當地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指導價執行,并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業主大會成立后,收費標準應征得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由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協商確定,并在物業服務合同中予以約定。
亮點三:業主裝修新房物管不得重復收費
我市根據廣大市民反映強烈的新房裝修中物業重復收費等問題,在對舊版《細則》的“相關價格、收費的管理”部分進行完善時,對物業服務企業和裝修施工企業的收費進行了明確規定。
新版《細則》規定,物業服務企業和裝修施工企業應當按照《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簽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其管理服務費用按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指導價格執行。
新版《細則》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收取了裝修管理服務費用,已含裝修工出入證工本費、電梯使用費、樓道維護費等,不得再收取其他費用。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損壞的,費用由責任人另行承擔。其中,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清運裝修垃圾的,清運費標準按遂府辦發(2006)25號文件規定執行。
亮點四:明確物管違法行為無法“鉆空子”
舊版《細則》規定,物業服務企業違反價格法律、法規和規定,由各級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予以處罰。
“哪些屬于違反價格法律、法規和規定的行為?”不少市民表示,“由于未作明確細則的規定,讓不少物業服務企業可以鉆空子,應該對物業服務企業的違法行為作詳細羅列,以方便廣大業主維權。”
對此,新版《細則》明確規定,物業服務企業行為之一的,屬價格違規行為,由價格監督檢查部門按有關規定嚴肅查處: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范圍的;不按規定辦理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報批或備案手續的;不亮證收費、不明碼標價的;減少服務項目,降低服務質量的;其他價格違紀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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